关于召开2020年度二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的通知
日期:
2021-1-16,来源:党委组织部,作者:组织部,编审:宣传部,阅读量:2809
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二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财院党发〔2021〕4号)要求,现将有关述职评议会议安排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时间
2021年1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会期半天
二、述职评议地点
相思湖校区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评议人员
(一)2020年度二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韦春北、韦泽红、莫柏预、黄朝阳、梁方正、陈思源、蒲青江、韦启钧、霍宏、梁儒谦、李若海、何家义;
(二)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科级及以上干部;
(三)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书记;
(四)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副书记1名;
(五)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专兼职组织员1名;
(六)党支部书记代表1名;
(七)党员代表1名。
四、其它要求
1.请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分别选派5名代表参加评议,包括二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兼职组织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员代表,并于1月16日上午12:00前将参加评议人员名单(附件1)报送至邮箱gxufezzb@126.com。
2.评议人员原则上不许请假,并请于会议当天自带黑色水性笔,提前10分钟进场。
3.全体参会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参加2020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人员名单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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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参加2020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人员名单.xlsx |